减税放大招 企业得实惠

发布时间:2019-04-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正式实施,这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政府工作报告》把减税降费作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提出“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如此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前所未有。

在此次减税中,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近日,财政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相关具体政策。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如果说年初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是今年更大规模减税的一道“开胃菜”,那么此次增值税改革措施就是一道“主菜”,更是一道“硬菜”。

“在增值税改革中,制造业一直是减税规模最大、受益最为明显的行业。”程丽华表示,企业获得减税资金后,将拥有更多的资源用于设备更新、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这次增值税改革力度大、范围广、着力准,既有助于全面降低市场主体的税收负担,也有利于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建立,特别是降低增值税税率有助于促进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从价税联动的角度有可能降低市场价格,促进消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除了下调税率之外,还配套实施了不动产进项税一次性抵扣、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纳入抵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试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等几项政策。

比如,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留抵税额是由于企业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大于其销售收入产生的销项税额而产生的。由于留抵税额占用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因此,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去看,需要大力推进留抵税额的退税制度,以减轻企业的资金负担。”李旭红说。

对于备受关注的社会保险费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等措施,落实从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部署。

“减税降费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除了深化增值税改革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明确了其他相关政策。通过政策的协同效应,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实体经济。由于企业的负担不仅仅是税,还包括费,尤其是中小企业,对于费用方面负担的反映更为突出,降低社保费率有利于从整体降低企业负担,轻装上阵促发展。”李旭红表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务必要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政治任务、硬任务,尽心尽力尽责、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据悉,为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新政,税务总局近日专门推出20项服务举措,其中包括线上线下咨询等7项措施保障政策宣传辅导全覆盖,精简办税流程等6项措施提高办税便捷性,组织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等4项措施聚焦提升政策的执行力。

“目前,税务系统内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下一阶段的重点是服务好纳税人,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享受政策的准备工作。”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说。(记者 曾金华)(来源于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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